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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销售四类药品规定是,药店销售四类药品规定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07-28 10:24:07 药店 0次 作者:津康制药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药店销售四类药品规定是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药店销售四类药品规定是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济南买药通知最新规定?

根据济南市全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目前,全市药店已暂停销售“四类药品”。通常“四类药品”指退热药、止咳药、抗病毒、抗菌素药品。其中,常见的退热药例如感冒清热颗粒、三九感冒灵、布洛芬等药品;止咳药如止咳片、止咳糖浆等药品;抗病毒药如利巴韦林、病毒灵等药品;抗菌素如罗红霉素胶囊、阿莫西林胶囊等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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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管理的药品有哪些?

特殊管理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终止妊娠药品、部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法律依据:根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国务院先后颁布了《麻醉药品管理办法》(1987年11月)、《精神药品管理办法》(1988年11月)、《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1988年12月)及《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1989年1月),以正确发挥其防病治病的积极作用,严防因管理不善或使用不当而造成危害。

医院是特殊管理的药品采购、使用量最多的单位,加强对特殊药品的管理,关键是要控制医疗机构对特殊管理药品的使用管理,医院药房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和卫生部的法规条例,加强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工作。

特殊管理的药品有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管理的药品在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有其特殊的要求。购,销,运,存过程中实施非常规的方式,方法,进行必须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药品管理规定。

答:特殊管理的药品,主要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

除以上的四类药品外,国家根据社会现状,还将以下药品列入为特殊管理的药品。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兴奋剂、含持殊药品复方制剂。

为确保人们用药安全,国家还将冷藏药品、生物制品、终止人妊娠等药品,也作出了特殊管理的相关规定

一类二类三类药品经营许可证是什么?

医疗器械安国家规定共分一类,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的分别。

一类的医疗器械最是简单了。这可以直接写入经营范围中。不用做任何的审批。

二类有些不同,因为需要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应当加以控制的医疗器械。所以需要到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

三类医疗器械是最高级别的医疗器械,也是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是指植入人体,用于支持、维持生命,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所以一定要审批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

药品没有一类二类三类经营许可证之说。只有医疗器械才有一类二类三类经营许可证。

第一类医疗器械是风险程度低、实行常规管理可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比如手术刀、手术剪、手动病床、医用冰袋、降温贴等,经营活动全部放开,既不用许可也不用备案,只需取得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即可。营业执照上没有经营一类医疗器械字样的,添加上即可。

二类 — 市药监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第二类医疗器械是具有中度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比如我们现在市场最火的口罩等防疫物资等,经营活动由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实行备案管理,颁发《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三类 — 市药监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第三类医疗器械是具有较高风险,需要采取特别措施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比如常见的输液器、注射器、静脉留置针、心脏支架、呼吸机、CT、核磁共振等,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由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实行许可管理,颁发《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药店销售四类药品规定是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药店销售四类药品规定是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