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补办药品许可证,药店补办药品许可证流程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药店补办药品许可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药店补办药品许可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丢失怎么补办?
《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丢失,怎么补办 ?
这个问题答案是这样的,如果你的药店《药品经营许可证》不小心丢失了,这样话,你应该到药品监督部门儿去申请补办 《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副本 但在补办的过程中,可能你要准备一些手续 还有就是药品经营主管部门儿,会对你的药店进行重新审核的
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丢失补办,方法如下:
准备好以下资料即可到各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1.补发许可证申请,申请人在刊登遗失声明之日起满25日后,向发证机关提出补发许可证申请原件(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佛山日报》登载的遗失声明原件,遗失声明内容应包括企业名称、《药品经营许可证》证号或《GSP认证证书》编号、发证日期、遗失原因、声明作废等内容(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式一份、核对原件、盖公章);
4.遗失许可证(遗失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中其中一本,需提交另一本的原件;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都遗失的无需提交);
5.经办人授权证明原件(非委托办理情形无需提供、一式一份);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非委托办理情形无需提供、一式一份)。
医疗费用报销单遗失可以补办吗?如何补办?
多地可以报销,详细请咨询本地专管部门。参考:以前在享受社保待遇时,医药费票据丢失将不予以报销。但自2014年1月1日起,随着《黑龙江省省直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医药费票据丢失补办报销管理办法(试行)》的施行,省直参保人员如果将医药费票据丢失,也可以申请报销。 票据丢失先填申请 参保人员医药费票据丢失,应先填写《黑龙江省省直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员丢失医药费票据补办报销申请》,由本人签字确认和所在单位盖章证明。申请一式两份,一份用于参保患者到医院或药店办理票据丢失补办手续时使用,一份用于单位代办员到省医保局申领参保患者医药费使用。 参保人员持申请到费用发生所在医院或药店办理票据丢失补办的相关材料。 医院和药店出具证明 省直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在参保人员出具申请后,为参保人员提供原始收费票据底联复印件,同时加盖财务专用章,并标明“票据丢失补办,仅供黑龙江省社会医疗保险局报销使用”的字样。 省直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确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票据底联复印件的,应为参保人员提供《黑龙江省省直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员丢失医药费票据核对证明》,同时加盖财务专用章。但住院票据丢失必须提供原始收费票据底联复印件。 用人单位持材料申报 参保人员办理上述事项后,用人单位应按照医保局规定的医药费申报时限持申请;医院或药店提供的医药费丢失补办材料;符合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报销规定的医药费明细、处方、病历等其他相关材料进行申报。
药店不能刷医保卡可以投诉吗?
药店不让刷医保卡投诉电话可以是“区号+12345”,也可以拨打当地的人社部门电话进行咨询投诉等。
需要注意的是,一般定点的零售药店才可以刷医保卡(社保卡)的,持卡人在药店购买药品前,可以先问清楚能不能刷医保卡。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药店补办药品许可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药店补办药品许可证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