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违规串换药品处罚,药店违规串换药品处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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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药剂师,在一家私营药店上班。我们老板经常收购一些过期药品进行置换包装出售,我应该怎么办?
你举报下,然后上个头条。我自然就会相信你。你这么提问,让我毛骨悚然。假如是真的,那么你老板活腻歪了。但这种操作,有一定难度。你作为药师,质量负责任人,你的责任在某种程度上讲,比法人有过之而无不及。建议统统拉出去枪毙。我做药店,过期药都不敢随便扔,怕谁捡去吃了。你们敢调包卖。如果你这事是你臆想的,赶紧把帖子删了吧。药店行业已经举步维艰,禁不起折腾了。拜托🙏
我也是做药店的,过期药都拆包装扔掉,不然怕别人捡走吃了,有时我纳闷,别的药店卖价我进价都进不来的,原来他们使用手段欺骗顾客,挣昧良心的钱,我宁可扔了,不会赚这样的钱
此事如果是真的,你不举报与你老板共同犯罪,因为你们老板收够置换包装,你负责销售,制售假药,如果你不举报选择辞职,怀疑你的药师资格是假的,杜绝假药这是做为药师最基本的原则!!!
刚看到非常愤怒!居然有这样的同行,简直是害群之马!丧心病狂!看到其他评论,心里一细想,你描述的这种情况基本不可能操作,难度太大了,药品最小包装上都有批号和效期,有很多都是钢印在药板子上,你如何去更改,再想想,你这个人这样说是什么目的?我们也不去恶意怀疑谁,这样,你公布你工作的药店,我们去药监局举报,去查他,如果他真在做,他坐牢活该,如果不是这样的,希望你能对你诬陷他人的事负责!你敢不敢公办?
首先、你有无药师证及现在是不是在药店上班我表示怀疑;其二如果你认为老板这样做而你不举报原因是什么?其三我认为除了丧心病狂的人才会去做这种事、那么你们老板就不是开药店这么简单的人了:他必须有收过期药的大量门路,据我所知不管个体或联锁药店都会将近过期药的内外包装都破坏掉防止不明真相的人拿去吃而出事;那么问题来了、你老板在开药店需5~6百种药,需要批量含: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及电子码的包装?内包装呢?这些谁才能做得到?结论:提出这问题的人并不是在药店上班的人,而是将他(她)放在哪里都是个阴暗且不会对社会有供献的小人!
药店开错药,他应该负什么样的责任?
一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第八十条 销售药品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禁忌及注意事项。
第八十一条 销售药品时,处方要经执业药师或具有药师以上(含药师和中药师)职称的人员审核后方可调配和销售。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需经原处方
医生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和销售。审核、调配或销售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处方按有关规定保存备查。
第八十二条 药品拆零销售使用的工具、包装袋应清洁和卫生,出售时应在药袋上写明药品名称、规格、服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
第八十三条 销售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凭盖有医疗单位公章的医生处方限量供应,销售及复核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处方保存两年。
二. 《药品管理法》
第七十九条规定: 药品经营企业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第九十三条规定: 药品的经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给药品使用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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