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药品治疗申请,特殊药品治疗申请备案表怎么填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特殊药品治疗申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特殊药品治疗申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大连新农合慢病申请流程?
认定程序与报销流程:
提交材料:参保患者个人到参保地乡镇人社所提交有关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近两年二级以上定点医院的住院病历复印件或近3个月以上不间断治疗的门诊病历复印件;
3、近期二级以上定点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
审核认定:乡镇人社所受理登记、初核后,上报县级经办机构备案,对材料齐全的即时认定、出具慢病特病证明。
持证报销:参保患者持证明到市内一级以上定点医院门诊就诊,直接结算报销(如不能直接结算报销,持慢病或特殊病证明、门诊处方和门诊发票原件,到乡镇人社所手工报销,收齐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报销完毕)。
常见慢性病:慢性病病种包括:高血压(Ⅱ、Ⅲ期)、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Ⅲ、Ⅵ级)、冠心病(心肌梗塞)、脑出血及脑梗塞恢复期、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及肺心病、慢性溃疡性结肠炎、慢性活动性肝炎(乙肝);
饮食控制无效的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减退)、癫痫、帕金森氏病、脑瘫、肺结核(非项目)、强直性脊柱炎等常见慢性病。
可补偿费用是指针对该病必须(或专用)的药品、检查和治疗项目的费用。慢性病由专家鉴定或先期病历核查认定后发放慢病证。多次核算,分次计算起付线,起付线为100元,可补偿费用在扣除起付线后按50%补偿比例予以补偿,个人全年累计补偿最高不超过5000元。
1.领取并填写《新农合慢性病鉴定审批表》;
2.将上述材料和《新农合慢性病鉴定审批表》提交镇合管站,镇合管站受理、初审、按申报病种分类整理汇总后上报县合管中心;
3.县合管中心组织县新农合慢性病专家鉴定委员会定期召开鉴定会对所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鉴定、并作出鉴定结论;
3.对鉴定符合条件的参合慢性病患者发给《新农合慢性病就诊证》,按规定享受新农民和慢性病门诊补偿待遇。
忘带特病证,但是有医保卡和医院的特殊就诊卡,可以报帐特病吗?
可以报销。
首先,能不能进行报销并不是由医保卡决定的,只要你交了社保的费用,就建立了社保账户,能享受社保的相关权益。因此,不管有没有到医保卡,都可以进行报销,只不过没有医保卡进行报销会麻烦一点。
没有社保卡,也没办临时卡,只有社保,这种的情况比较麻烦。这种情况下,在医院挂号、交费给收费口,费用先自己支付,再由单位或者个人去参保社保局报销。治疗好了后带上医院开的发票、结算单等证明的材料,到当地的社保中心去进行报销手续。
扩展资料
医保卡的报销范围:
1、医保卡的报销是只限于在指定医院因疾病和部分意外所造成的住院以上的医疗费用。报销公式为:(总费用-门槛费-自费-超支费用)*(75+年龄*0.2)%,正常情况下,实际报销比例在20~60%不等。自费药是不予报销的,乙类药品报销80%,床位费有限额,按规定的一些检查费和诊疗费也不能报销。
2、医保卡的报销额度是当地社会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
3、医保卡里的钱可用于指定药店买药和支付门急诊费用,但不属于报销范畴,因为医保卡里的钱就是医保个人账户的钱。
特殊门诊跨市区可以报销吗?
特殊门诊跨市区可以报销。 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暂为以下种类:一类:恶性肿瘤、血液透析、血友病及肝、肾器官移植。二类:精神分裂症和情感性精神障碍、再生障碍性贫血。 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的起付标准为500元,具体结算办法:一类门诊特殊病种费用的结算办法类同住院,也就是说享受住院报销比例;二类门诊特殊病种费用在规定的药品和诊疗项目政策范围内报销70%,一个结算年度内最高补助限额为2000元。 患有特殊病种的参保人员可以凭二级以上定点医院开具的《门诊特殊病种申请表》、出院记录、门诊病历和相关的检查报告化验单到社保中心经办窗口予以申请,申请批准以后产生的相关费用可以按照政策予以报销。 门诊特殊病种患者必须严格按照扬州市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用药范围用药,与申请病种无关的药品、诊疗项目不予报销。另外,按照门诊处方配药,门诊特殊病种处方量不得超过1个月(中草药不得超过2周),超出部分所需费用由个人自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特殊药品治疗申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特殊药品治疗申请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